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等6部門日前印發通知明確,進一步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以下簡稱“收運處置體系”)建設管理,到2025年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明顯提升,有條件的村莊實現生活垃圾分類、源頭減量。2022年6月底前,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要研究制定本地區收運處置體系建設管理量化工作目標。
通知提出,要統籌謀劃收運處置體系建設和運行管理。城市或縣城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村莊,采用統一收運、集中處理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模式;交通不便或運輸距離較長的村莊,因地制宜建設小型化、分散化、無害化處理設施,推進生活垃圾就地就近處理。在縣域城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等相關規劃中,要明確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或資源化利用設施布局,合理確定設施類型、數量和規模,統籌銜接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有害垃圾收運處置體系的建設和運行管理。
要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在經濟基礎較好、群眾接受程度較高的地方先行開展試點,因地制宜推進簡便易行的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方法。加強易腐爛垃圾就地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做好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強化有害垃圾收運處置,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縣創建工作,探索總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模式。
要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收運處置體系尚未覆蓋的農村地區,要配置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設備,實現自然村(村民小組)有收集點(站)、鄉鎮有轉運能力、縣城有無害化處理能力。已經實現全覆蓋的地區,要推動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設備升級換代。逐步取締露天垃圾收集池,建設或配置密閉式垃圾收集點(站)、壓縮式垃圾中轉站和密閉式垃圾運輸車輛。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小型化、分散化、無害化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
要提高收運處置體系運行管理水平。深入貫徹執行《農村生活垃圾收運和處理技術標準》,規范各環節的日常作業管理。壓實運行維護企業或單位的責任,加強垃圾收集點(站)的運行管護,確保垃圾規范投放、及時清運。對垃圾轉運站產生的污水、衛生填埋場產生的滲濾液以及垃圾焚燒廠產生的爐渣、飛灰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做好收集、貯存及處理。推行收運處置體系運行管護服務專業化,加強對專業公司服務質量的考核評估等。
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機制。廣泛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圍繞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建立農民群眾全過程參與的工作機制。動員群眾共同謀劃、共建體系、共管環境、共評效果。推進工作成果群眾共享,通過建立積分制、設立“紅黑榜”等多種方式對農戶進行激勵,結合實際對工作情況較好的保潔員、工作成效突出的村莊給予獎勵。
通知要求,要形成收運處置體系建設管理工作合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管理,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城鎮垃圾違法違規向農村地區轉移的監督管理,鞏固非正規生活垃圾堆放點整治成效。